
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
召开第十一次会议
5月15日,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在市行政中心举行。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延军、副主任徐基明分别主持了第一次、第二次全体会议。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全建、吴小平、牟海、党组成员高克明、鞠振荣和委员共23人出席会议。市委常委、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张学林、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由嬿丽、市人民法院院长冯雪梅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毕红光,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、咨询委员会、市政府办公室、市审计局、财政局、人事局、镇街人大的负责同志和部分市级以上人大代表列席了会议。
会议听取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度财政决算情况的汇报、关于对本级2008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情况的汇报,表决通过了龙口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龙口市2008年财政决算的决议。会议认为,2008年,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是好的,实现了当年财政收支平衡,并略有结余,圆满完成了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。在下步工作中,要依法加大收入征管力度,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;要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,强化预算约束,确保财政收支平衡;要继续深化财政改革,确保财政资金合理、节约、高效使用,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和谐发展。
会议审议通过了《龙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》和《龙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重要案件暂行办法》;表决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镇人大代表名额的议案。会议还以无记名投票和举手表决的方式,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。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延军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。
